10月7日,美国FSIS发布《验证外国食品安全体系持续等效性》指令。其要点有:
1. 概述了FSIS验证外国食品法规体系持续等效性的人员角色、责任;
2. 概述了当外国检验体系进行了修改,且与美国的体系不再等效时,或者当FSIS由于缺少来自外国政府主管机关的信息而不能作出等效性判断时所应该采取的措施;
3. 概述了FSIS收集由外国政府主管机关提供的有资格出口企业年度证明等相关信息的流程。
10月7日,美国FSIS发布《验证外国食品安全体系持续等效性》指令。其要点有:
1. 概述了FSIS验证外国食品法规体系持续等效性的人员角色、责任;
2. 概述了当外国检验体系进行了修改,且与美国的体系不再等效时,或者当FSIS由于缺少来自外国政府主管机关的信息而不能作出等效性判断时所应该采取的措施;
3. 概述了FSIS收集由外国政府主管机关提供的有资格出口企业年度证明等相关信息的流程。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