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食品在边境检测不能充分保证食品安全,则要求提供食品安全管理证书
二、要求所有进口商根据申请提供文件,证明进口食品的可追溯性,即沿着食品供应链逐步前后溯源
三、制定差异化实施规定,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用于进口食品)
四、扩大澳大利亚应急能力,如果对特定食品安全性没有把握,允许食品在边境存货达28天
五、监督和管理新型、新出现进口食品的风险,采用不定期检验、检验和分析,周期为6个月
六、加强对外国食品安全法规体系的认证,使其具有和澳大利亚食品安全体系等价的体系。从经认证国家进口的食品应减少检验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