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记者吴卓明7月28日旧金山综合报道】美国联邦第九上诉法庭7月27日以2比1第二次否决多个亚裔和华裔团体提出的推翻加州禁止拥有、销售鱼翅的法律。虽然再次受挫,但多个团体仍将寻求继续上诉。
第九巡回上诉法庭法官表示,加州自2013年1月1日实行的禁止拥有和销售鱼翅的法律,没有抵触联邦政府离岸渔业管理法律,也没有违反联邦宪法有关条文。法官Andrew Hurwitz 写道:“禁止鱼翅拥有和销售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护加州资源,防止鲨鱼被滥杀,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及公共卫生,这些都是当地合法的关切。”
美国地方法官William Orrick去年驳回旧金山中国城街坊会和柏林甘亚裔正义协会于2012年提出的,反对禁止拥有和销售鲨鱼鱼翅法律的上诉,第九巡回上诉法庭维持原判。
鲨鱼鱼翅是鱼翅羹的主要食材,这是中华饮食文化中的组成部分之一。提出上诉之两团体指出,禁止鱼翅法律歧视亚裔,特别是华裔的饮食文化,也和联邦渔业管理法律有冲突。
上诉方代表律师Joseph Breall表示,他们相信禁止拥有鱼翅和销售的法律是违反联邦宪法的。
代表提出该禁止鱼翅案之环保人士的律师Ralph Henry说,加州禁止鱼翅法律和其他州最近通过的类似法律,是保护每年数以百万只鲨鱼不被盗翅者滥杀的方法。
街坊会共同主席李兆祥指出,他对此次法庭的裁决十分失望,环保人士提出所谓鲨鱼被盗翅者滥杀的证据都是过时的东西,在美国海域是不允许非法捕杀鲨鱼的。但是由于环保团体“强有力的资源,和血淋淋的影像”,让法官们深信不疑吃鱼翅导致大量鲨鱼被滥杀,结果以2比1否决了他们的上诉。
李兆祥强调,联邦政府早有禁止非法捕杀鲨鱼的法律,加州渔民也可以合法捕杀鲨鱼,为什么合法捕杀鲨鱼的其它部分都可以被人所利用,唯有鲨鱼背是的鱼翅不能给亚裔和华裔人士享用?这带有明显的歧视性,也是对亚裔和华裔极端不公平的。
李兆祥补充道,上述的两团体不会放弃,还会继续上诉,为亚裔和华裔讨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