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大型超市内食品标识内容不规范、未按要求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使用过期食品安全标准等问题,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采取三项举措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督促超市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局按照市局要求,对辖区内大型超市食品包装、标识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品包装或标识内容是否规范,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按规定标明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是否按规定标注“QS”标志;食用农产品包装或标识是否伪造产地,进口食用农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和出口国检验标识;食品标识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食品名称是否表明食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建立进货记录,进货记录是否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进货日期;是否采购没有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等证明材料的食品。所进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三是加大对食品标签标识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