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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布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中的防腐剂检测结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2-11-13 11:47 来源:香港食物安全中心  浏览:528  原文:
核心提示:香港食物安全中心最近完成一项专项食品调查,评估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中含防腐剂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情况。中心今日(十一月七日)公布检测结果,五百个样本中,有一个不合格,整体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八。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中心)最近完成一项专项食品调查,评估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中含防腐剂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情况。中心今日(十一月七日)公布检测结果,五百个样本中,有一个不合格,整体合格率为百分之九十九点八。

  发言人表示,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不能添加硝酸钠和硝酸钾(一般称为硝酸盐),以及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一般称为亚硝酸盐);如在腌制肉类及乳酪中添加则可,但必须符合法例规定,而其含量不可超出相关的法定上限。如违反有关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由于硝酸盐及亚硝酸盐有抗菌作用,故通常用于腌制肉类及乳酪。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今年八月和九月于超级市场、杂货店、食肆及街市等不同零售点,抽取食物样本作硝酸盐及亚硝酸盐检测,其中六十个为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样本;三百九十个为肉类制品样本(例如烟肉、火腿、汉堡扒、腌制肉类、腊肠、点心、肉丸、罐头肉类、烧味及卤味等);及五十个乳酪样本。其中一个澳洲进口芝士样本检出含有百万分之二十四的亚硝酸钠,超出百万分之十的法定上限。

  他补充:「亚硝酸盐毒性属低,在一般情况下食用有关芝士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然而,中心随即就该样本作出跟进,包括要求有关商户停售及销毁有问题食品、发出警告信及通知澳洲有关当局;如发现涉事商户恢复出售同样产品,会再抽取样本化验。」

  对一般市民而言,进食含有硝酸盐或亚硝酸盐的食物,不会即时影响健康。但某些人士,例如葡萄糖六磷酸去氢酵素缺乏症患者,对亚硝酸盐较为敏感,有机会出现「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影响红血球的带氧功能。此外,婴儿的消化系统及正铁血红蛋白还原酶系统尚未成熟,因此也较易患上此症。另一方面,长期摄入过量亚硝酸盐亦可能会增加患癌风险。

  他续说:「市民应选择可靠的商铺购买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不要购买色泽异常的肉食。」

  「此外,市民要注意均衡饮食,避免因偏食而过量摄取某类物质。」

  发言人呼吁业界切勿滥用防腐剂,以符合优良制造规范及有关法例规定。

  完

  2012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2分

日期:201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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