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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亚硝酸盐用于肉制品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5-22 11:4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安然    浏览:547  原文:
核心提示:据欧盟网站消息,5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17/839条例,就一种波兰肉制品中亚硝酸盐的使用,修订(EC) No 1333/2008。
    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网站消息,5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17/839条例,就一种波兰肉制品中亚硝酸盐的使用,修订(EC) No 1333/2008。
 
    golonka peklowana为波兰传统肉制品。亚硝酸盐用于其中可作为防腐剂,还可作为加工用添加剂,起到改善色泽、风味与质地的作用。
 
    本次欧盟将亚硝酸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50mg/kg,适用于香肠、猪蹄等产品。
 
    亚硝酸盐具体用量与使用范围如下:

代码

添加剂

用量

使用范围

E 249-250

亚硝酸盐

150mg/kg

猪肉串、猪蹄等肉制品

   
    本条例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起生效。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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