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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食品安全“三小”问题调研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6-02 14:18 来源:乌兰察布药监局  浏览:1251 原文:
核心提示:最近,全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消费者深受其害,社会反响极大,这也对我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食品安全工作环节多、面广、链条长,在监管中容易出现漏洞,尤其是在"三小"行业的监管等方面仍需进一步重视和关注。

    最近,全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消费者深受其害,社会反响极大,这也对我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食品安全工作环节多、面广、链条长,在监管中容易出现漏洞,尤其是在"三小"行业的监管等方面仍需进一步重视和关注。近日,市政府组织食品药品、农牧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六部门,分四组赴11个旗县市区和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调研,现将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如下:

    问题一:小作坊难以取缔、监管难度大。全市食品生产企业960家,能够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QS准入资格的仅有158家,其余均属小作坊无证无照,厂房简陋、设备和生产工艺流程落后;特别是"前店后厂"监管职责不清、部门间职能交叉、互相推诿,必须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职责。

    对策建议:

    一、关于"三小"问题的监管

    对于食品安全监管中已经明确的职责,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建议就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清部分做出如下规定:

    (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由各级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二)对前店后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各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负责对前店后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1、前店后厂中的"后厂"为食品生产厂家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包括以食品加工为主,有异处销售食品行为的小作坊),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2、前店后厂为现制现售食品的经营单位,加工的食品仅限在本店销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3、前店后厂为现制现售食品的经营单位,加工的食品仅限于在本店销售,并提供就餐服务场所和设施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监督管理。

    二、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建议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参加,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内容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定并统一下发方案。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由质量监督部门牵头,会同工商行政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二)食品流通环节(包括超市、市场、批发部、副食品店和公共场所的小卖店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实施联合检查。

    (三)餐饮消费环节(包括餐饮业、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其它集体食堂和公共娱乐场所中的小餐饮、吧台和桑拿内餐饮服务等):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实施联合检查。

    (四)专项整治涉及食品安全综合范畴的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举组织实施。

    每次专项联合检查结束后,由牵头部门在一周内汇总检查情况,提出完善管理、整改提高的意见,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部门配合牵头部门抓好整改落实,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作出处理决定。

    问题二:小餐饮业监管难度极大。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基础设施薄弱、卫生设施不全、管理水平不高等,既影响了市容,又扰乱秩序和污染环境。

    对策建议:

    一、积极开展创建小餐饮示范街和示范店活动,推进小餐饮整治规范工作的全面开展,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同时,与小餐饮业主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每个餐饮单位都向消费者公开承诺食品安全,并将《食品安全承诺书》张贴在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明示。

    二、加强监督抽检工作,针对小餐饮生产加工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大抽检力度,进行科学评价,加大对违法违规现象的查处力度,及时预警,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继续推行和巩固小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日期:201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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