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为更新现行法律,阿根廷发布了G/TBT/N/ARG/261号通报:葡萄酒中铅、砷和锌的最大限量。
通报内容包括:1.在决议No.C.143/1994第1条中规定并经决议No. C.018/1997修订的葡萄酒中铅的最大限量现修订为0.15mg/l(决议OENO No.13/2006)。2.规定葡萄酒中砷和锌的最大限量分别为0.2mg/l和5mg/l(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和南方共同市场葡萄酒法规)。
出口的葡萄酒必须符合进口国法律规定的砷、铅和锌最大限量,无论是否低于本法规规定的限量。
更多详情参见: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1/tbt/ARG/11_1284_00_s.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