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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就媒体报道某些品牌米糊含重金属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4-18 10:14 来源:卫生部  浏览:418  原文:
核心提示:受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立即组织公共卫生、质检、医疗等部门的毒理、营养、检验、食品加工、儿科等领域的专家进行了研讨,并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2011年4月9日-11日,英国《每日电讯》连续报道了瑞典科研人员发表于《Food Chemistry》上的一篇研究报告,称某些欧洲知名品牌婴儿食品中的砷、铅、镉等重金属含量高于母乳。4月12日,国内部分媒体转载了上述报道。受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立即组织公共卫生、质检、医疗等部门的毒理、营养、检验、食品加工、儿科等领域的专家进行了研讨,并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近日有媒体报道某些欧洲知名品牌婴儿食品中的砷、铅、镉等重金属含量高于母乳,请问是什么情况?

    答:2011年4月9日-11日,英国《每日电讯》连续报道了瑞典卡罗林斯卡(Karolinska)研究院环境医学研究所重金属与健康室科研人员发表于《Food Chemistry》上的一篇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称该机构在某些外国品牌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检出砷、铅、镉,最大检出值分别为33ug/kg、13ug/kg、11ug/kg.研究者认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检出的砷、镉、铅等的含量高于母乳。

    问:国内外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砷、铅、镉有无标准?

    答:我国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在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安全标准中规定了砷和铅的限量指标,砷为200ug/kg,铅为200 ug/kg,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未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规定砷和铅的限量指标。我国和CAC均未制定婴幼儿辅助食品的镉限量指标,但我国对该类食品的主要原料大米的镉限量要求(0.2mg/kg)严于CAC标准(0.4mg/kg)。因此我国现行有关标准均严于CAC.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得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标准的任何食品。

    问:国家对此将如何进一步跟踪并进行风险评估?

    答:受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将继续组织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并进一步加强同国际组织及相关国家的交流与协作,科学评价食品中重金属含量水平与婴幼儿健康风险的关系。同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不断完善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原料的食品安全标准,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原料的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做出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确保婴幼儿身体健康。

    问: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母乳喂养婴幼儿更加安全可靠?

    答:我们提倡对6个月以下婴幼儿尽可能地进行母乳喂养。但对于6个月以上的婴幼儿,只喂养母乳不能满足孩子的成长需要,应按专家指导,合理添加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辅食。

日期: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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