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中国台湾修订部分乳制品品名及标示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6-12 14:23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浏览:124 原文:
核心提示:2025年6月3日,中国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41301145号通知,修订食用动物乳调味乳乳饮品等产品品名及标示规定 ,该规定即日生效。
   2025年6月3日,中国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41301145号通知,修订食用动物乳调味乳乳饮品等产品品名及标示规定 ,该规定即日生效,主要内容:
 
  (1)修订部分乳制品品名及定义,如鲜乳更名为食用动物乳;
 
  (2)新增规定食用动物乳、强化食用动物乳等产品应于包装明显处以中文标示保存期限及保存条件;
 
  (3)新增标签字体大小规定,如产品体积300ml以下字体长宽各0.4cm以上,产品体积301-600ml字体长宽各0.8cm以上,字体颜色需与包装底色明显不同等;
 
  (4)新增乳糖含量规定,低乳糖:固体/液体乳产品每100(g/ml)乳糖含量不超过2g;无乳糖:固体/液体乳产品每100(g/ml)乳糖含量不超过0.5g。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1084
日期:2025-06-12
 
 地区: 中国 台湾
 行业: 饮料 乳业
 标签: 乳制品 调味乳 饮品 动物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