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5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出通知,对2009年6月4日的食安发第0604003号通知进行如下修订:
【正】
参考
1.○:2009年6月4日实施
●:2009年12月4日实施
残留标准值(修订后)一栏中无数据的食品及未记入表中的食品,应该适用一般标准值(0.01ppm)。但是,这类食品中有关恶喹酸的残留标准值应适用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昭和34年厚生省告示370号)第1食品的A部食品一般的成分规格中1项所示的“食品中不得含有抗生素以及作为化学合成品的抗菌素”。
【误】
参考
1.○:2009年6月4日实施
●:2009年12月4日实施
残留标准值(修订后)一栏中无数据的食品及未记入表中的食品适用一般标准值(0.01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