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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鉴定的依据(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5-04-02 00:00 来源:工商总局  浏览:449  原文:


四、食品的保质期

原轻工总会对部分食品保质期(保存期特别标出)作出的规定,主要内容有:

1 奶粉:马口铁罐装密封充氮包装的为24个月,非充氮包装的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袋装为6个月;甜炼乳,马口铁罐装为9个月,玻璃瓶装为3个月。

2 麦乳精:镀锡铁罐装为12个月,玻璃瓶装为9个月,塑料袋装为4个月。

3 糖果: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3个月,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2个月(梅雨季生产的 为1个月)。

4 白皮点心保存期: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4个月,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20d。蛋糕:第一季度生产的为10d,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7d,第四季度生产的为15d。月饼: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1个月,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15d。礼品大蛋糕为3~4d。

5 饼干:铁听装,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70d,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35d;盒装、袋装,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50d,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30d;散装,第一、四季度生产的为40d,第二、三季度生产的为20d。面包:第一、四季度生产的5~7d,第 二、三季度生产的3~4d。

6 罐头:鱼肉禽类罐头罐装、玻璃瓶装2年;水果蔬菜类罐头,铁罐装、玻璃瓶装15个月; 油炸干果、蕃茄酱铁罐装、玻璃瓶装1年。

7 果汁汽水、果味汽水、可乐汽水:玻璃瓶装3个月,罐装6个月;易拉罐、玻璃瓶装果汁 、蔬菜汁饮料(包括原果汁或从天然水果提取的香料加糖、酸味剂配成的糖浆)为6个月。

8 啤酒:11~12度瓶装及听装熟啤酒,省优以上为4个月,普通为2个月;14度啤酒为3个 月;105度熟啤酒为50d;瓶装鲜啤酒保存期为7d;罐装、桶装鲜啤酒不少于3d。

9 葡萄酒、果酒为6个月;汽酒为3个月;露酒为6个月;瓶装黄酒暂定为3个月。

10 方便面:塑料袋装方便面为3个月。

11 巧克力:夹心巧克力为3个月;纯巧克力为6个月。

12 酱油和食醋为6个月;食用植物油为12个月。

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食品的保质期取决于食品的生产条件、包装材料和包装工艺,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不可能由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简单划一,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只是为企业提供了规范化操作的依据。上述对部分食品保质期所作的规定,主要是参照我国大多数食品企业八十年代生产条件、包装材料和包装工艺作出的。这些规定,都是最短的期限要求,实际上意味着只有下限没有上限,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技术水平和包装(容器)性能和包装工艺自行确定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限定的保质期。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技术进步,有些食品生产厂家在产品包装上明示担保较长的保质期——如有的食品厂将马口铁桶装饼干保质期定为12个月,消费者在购买这类食品时,可以根据厂家明示担保的保质期进行选购,在此期限之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应由生产厂家承担全部责任。

当前市场上假冒伪劣食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往食品中混入异物;

2 食品中微生物指标(主要是细菌总数)严重超标;

3 掺入表观类似物质;

4 用劣质品假冒优质名牌食品;

5 用种种手法掩盖食品中发霉变质部份;

6 商标侵权;

7 混入低档物质来冒充高价食品;

8 抽提食品中有效成份或掺入水份或其他成份;

9 完全以代用品冒充天然食品;

10 更改或伪造食品保质期或生产时间。

五、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规定

《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颁布,并于200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食品标签是指食品包装容器上或附于食品包装容器上的一切附签、吊牌、文字、图形、符号或其他说明物。

《办法》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工作,并负责食品标签的审核、批准、发证。国家检验检疫局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负责食品标签的初审及检验工作 。

《办法》要求:进出口食品的经营者或其代理人在食品进出口前,应当向指定的检验检疫机 构提出食品标签审核申请。申请食品标签审核时,须提供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食品标签设 计说明及适合使用的证明材料、食品标签所标示内容的说明材料,进口国(地区)对食品标签的有关规定、食品标签的样张六套。被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受理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的申请,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初审。初审后,将申请 材料和初审结果报送国家检验检疫局审批。

食品标签标注的基本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重量、制造厂商、日期标志、产品标准号及贮藏指南等。在我国流通领域销售的进口食品,按规定必须附有正式中 文说明的食品标签。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进口食品进入寻常百姓之家,为此要提醒我国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之前,首先要检查它是否有中文标签。其次,要从标签上标注的内容上了解是否为自己所需的食品,如“水果原汁”和“水果汁”就有不少差别。此外,对于特殊营养食品,还需标注一些特殊项目,如保健奶粉的食品标签上应注有含热量、蛋白质含量及钙 、钠、锌含量等。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规定,自2000年起,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酒类、饮料类、乳制品类、糖果巧克力类、罐头类、坚果炒货类,以及定型包装的食品油类等食品统一加贴国家进出境检验检疫标志,该标志为圆形银色,印有中国检验检疫局的英文缩写“CIQ”字样。

日期:2005-04-02
 
 标签: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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