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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出口巴西标签常见问题解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6-11 08:2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184 原文:
核心提示:2020年10月,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429号合议委员会决议《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及75号规范性指令《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声明的技术要求》,这两项法规对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进行了系统修订,明确了营养信息表的内容、格式和可读性要求,同时规范了营养声称的使用条件,并引入了正面营养标签(FOP)系统,以帮助消费者更直观地识别高含量的关键营养成分。
   食品伙伴网讯 2020年10月,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429号合议委员会决议《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及75号规范性指令《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声明的技术要求》,这两项法规对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进行了系统修订,明确了营养信息表的内容、格式和可读性要求,同时规范了营养声称的使用条件,并引入了正面营养标签(FOP)系统,以帮助消费者更直观地识别高含量的关键营养成分。
 
  为帮助企业和消费者准确理解法规内容,食伙伴网梳理了食品标签常见问题及解答,供出口企业参考。
 
  Q&A

  一、向巴西出口的食品强制标识哪些信息?
 
  进口食品的强制标识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过敏原、营养成分表、净含量、原产国、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批号、保质期、特殊食用方法和贮存方法,以及各类食品的特殊标签要求。
 
  二、向巴西出口的食品需要使用什么语言,可以使用英文标识吗?
 
  对于法规强制信息和文字应使用葡萄牙语,但不影响同时存在其他语言的文字。
 
  三、向巴西出口的食品标签可以加贴吗?
 
  当标签源语言不是葡萄牙语时,可以在产地或目的地加贴标签。标签应包含法规规定的所有强制性信息。
 
  四、向巴西出口的食品都需要标识营养成分表吗?
 
  根据法规,尽管营养成分表为向巴西出口的预包装食品的强制标识项,但以下类别的食品可自愿提供营养成分表,而非强制标识:
 
  a) 包装的可见标签表面小于或等于100 cm?的食品;
 
  b) 应消费者要求在销售点包装的食品;
 
  c) 在同一场所生产或分装并销售的食品;
 
  d) 酒精饮料;
 
  e) 供人类食用的冰;
 
  f) 香料、咖啡、巴拉圭茶(erva-mate)以及用于泡茶且未添加具有显著营养价值成分的植物品种;
 
  g) 未添加具有显著营养价值成分的醋;
 
  h) 未添加具有显著营养价值成分的水果、蔬菜、豆类、块茎、谷物、坚果、种子和蘑菇;
 
  i) 未添加具有显著营养价值成分的冷藏或冷冻包装肉类和鱼类。
 
  若此类食品附有营养声称,则其营养成分表声明为强制性标识项。例如,如果某包装可见标签表面小于100 cm?的食品附有营养声称,则强制标识营养成分表。否则,将不允许进行营养声称。

  五、哪些营养成分必须在营养成分表中声明?
 
  必须在营养成分表中声明的营养成分如下:
 
  能量值、碳水化合物、总糖、添加糖、蛋白质、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膳食纤维、钠、任何作为营养声称或功能/健康声称对象的其他营养成分或生物活性物质、每份含量等于或大于每日推荐摄入量(VDR)5%的成分,及任何添加到食品中的生物活性物质。
 
  对于某些食品类别,营养成分表中必须声明的营养成分有具体规定。
 
  六、是否必须在营养成分表中声明%VD(每日参考摄入量百分比)?
 
  对于大多数预包装食品,营养成分表中声明%VD是强制性的。然而,对于不适用份量声明的产品,%VD也无法声明。不能提供这一信息的食品包括:
 
  a) 婴儿配方食品;
 
  b) 肠内营养配方;
 
  c) 用于先天性代谢障碍的饮食治疗配方;
 
  d) 仅用于工业加工的产品;
 
  e) 仅用于餐饮服务的产品;
 
  f) 仅以100 ml为单位声明营养信息的酒精饮料。
 
  七、哪些食品必须进行正面营养标签声明?
 
  根据第429号决议第18条规定,所有在消费者缺席情况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只要其添加糖、饱和脂肪或钠的含量等于或超过下表限值,就必须在包装正面标注警示性营养标签。
  食品只要满足其中一种营养成分的含量等于或高于规定的限值的条件,就必须进行正面营养标签声明,而不是同时含有这三种营养成分且含量均等于或高于规定的限值。
 
  第4版《食品营养标签法规问答》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营养标签制作中的合规边界和执行细节,为食品行业提供了重要的法规指引。随着营养标签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应及时关注ANVISA发布的最新法规和技术问答,确保标签设计既符合法规要求,又提升消费者对产品营养信息的理解与信任。
 
  食品伙伴网将持续关注巴西食品标签相关法规的最新进展,为大家提供专业解读。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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