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禁用决定主要基于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对爱沙尼亚和德国提交的评估材料所做出的专业判断。EFSA的评估报告指出了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嗪草酮符合人体内分泌干扰物的判定标准,且在实际应用场景下存在不可忽视的人体暴露风险;二是该化合物对授粉昆虫(特别是蜜蜂)具有潜在的高风险性,且该风险无法通过现有措施得到有效控制。
尽管EFSA确认市场上存在多种非化学防控替代方案,但这些替代方法在防效和经济性方面仍存在一定局限。在欧盟植物、动物、食品和饲料常设委员会的进一步评议中,与嗪草酮相关的安全隐患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为确保平稳过渡,欧盟制定了明确的实施时间表:成员国须在禁令生效后6个月内撤销含嗪草酮植保产品的授权,同时各成员国可自行决定给予不超过禁令生效后12个月的"宽限期"。值得注意的是,该禁令不影响未来就嗪草酮重新提交批准申请的权利。
嗪草酮是由美国杜邦公司开发的三嗪酮类除草剂,其作用机理为抑制敏感植物的光合作用系统。该药剂具有独特的作用特点:对一年生阔叶杂草和部分禾本科杂草具有显着防除效果,施用后敏感杂草可正常萌发出苗,但随后叶片褪绿,最终因营养枯竭死亡。截至2024年7月,嗪草酮已在全球多个主要农业国家和地区获准登记使用,包括中国、澳大利亚、美国、巴西等。其中,中国市场已有21个原药登记和107个制剂登记。
从嗪草酮的全球市场供应格局来看,AGROPAGES从第三方数据观察到,印度是最大的供应来源国,占比约达59%,中国次之占22%,美国占4%,其余来自哥伦比亚、德国等国家;在需求端,美国是最大的进口国,约占全球进口量的60%,其次是阿根廷和巴西,分别占8%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