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议的具体限量如下表:
产品名称 |
现行限量(mg/kg) |
拟定限量(mg/kg) |
大米 |
0.01* |
0.09 |
该公告自2024年4月30日起生效。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