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新加坡食品局 (SFA) 发布公告拟制订《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FSSB)。FSSB 将整合新加坡现有八项法案中的食品相关立法,并引入新的监管措施来加强食品安全和保障制度,以期更好保护消费者并维护新加坡的食品供应弹性。FSSB 将对六大主题(特定食品和上市前批准,提供非包装饮用水,增强粮食供应的弹性 ,某些农业食品生产投料(动物饲料和农药),进口、出口和转运,食品企业)逐步启动一系列公众咨询。目前新加坡食品局已就“特定食品和上市前审批”的法规草案发布了第一次公众咨询,草案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相关术语和定义
1
特定食品
指未获得上市前许可的新食品或含有该新食品成分的食品;未获得上市前许可的转基因食品或含有该转基因成分的食品;任何形式的昆虫或含有昆虫成分的食品;
2
转基因食品
指通过使用体外核酸技术或细胞融合技术进行转变,使得产生的生物体包含不可能具有遗传基因物质的组合,此组合不可能自然发生或通过传统育种和选择产生;
3
新奇食物
指无论是在新加坡境内还是境外,a)一种物质(可以由细胞组成、从细胞中分离或从细胞中产生,来源于动物、植物、微生物的培养物或组织培养物、真菌或藻类)之前至少20年未用于食品生产;b)通过由矿物材料组成、分离自矿物材料或由矿物材料制成的食物起源或含有工程纳米材料或由工程纳米材料组成的食品制造过程、制备或保存技术之前至少有20年未用于食品生产所生产的食品。
(2)进口或新加坡国内生产的特定食品必须获得官方许可后才能上市销售,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同时规定了对特定食品的广告限制及违法处罚细则。
(3)规定了上市前许可的申请、上市前许可的授予、上市前许可的有效性、取消上市前许可、上市前许可转让的限制、“销售”和“供应”的定义等多环节的要求,其中特别关注到申请许可的企业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官方验证相关食品的安全性。
(4)新加坡主管当局将每2个月开展1次针对特定食品许可申请的集中评估。目前已公布的“特定食品和上市前许可”草案将作为新加坡《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的一部分,该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5月14日。
海关提醒
国内输新食品出口企业高度关注新加坡《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的制订进展和具体要求。为有效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国内相关食品企业可首先在有效期内针对即将陆续发布的六大主题法规草案的公众咨询进行对标自查,提出合理意见反馈,为应对《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正式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在《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正式发布后,国内相关食品企业应及时对标法案要求从采购、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进行全流程把控,确保输新食品质量完全符合《食品安全和保障法案》的规定,以免影响输新食品在新加坡市场的后续正常销售。
意见反馈网址
https://www.reach.gov.sg/Participate/Public-Consultation/Singapore-Food-Agency/consultation-on-draft-provisions-in-the-food-safety-and-security-bill---defined-food-and-pre-market-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