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消费的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4-02 09:32 来源:包头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203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近期媒体报道,服用日本小林制药公司(以下简称小林制药)生产的红曲胆固醇颗粒、纳豆激酶颗粒以及降胆固醇健康辅助颗粒等产品可能导致肾脏疾病,截至3月29日,上述产品已导致5名日本消费者死亡信息。经与小林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沟通核实,中国消费者除通过跨境平台、境外实体店铺或者海外代购等渠道购买外,上述产品未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
  根据近期媒体报道,服用日本小林制药公司(以下简称小林制药)生产的红曲胆固醇颗粒、纳豆激酶颗粒以及降胆固醇健康辅助颗粒等产品可能导致肾脏疾病,截至3月29日,上述产品已导致5名日本消费者死亡信息。经与小林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沟通核实,中国消费者除通过跨境平台、境外实体店铺或者海外代购等渠道购买外,上述产品未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
 
  为全面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结合全市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两专一单、虚假宣传”专项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达到规范经营效果,有效帮助消费者提高认识,正确和科学选择保健食品。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做到“四观一知晓”:
 
  一观经营保健食品的店铺要正规。销售保健食品的店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其经营范围应注明保健食品销售,设有专区专柜并张贴《内蒙古自治区保健食品销售经营环节规范管理清单》等消费提示信息。消费者可通过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渠道购买保健食品,注意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二观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用于帮助消费者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要理性选购保健食品,切勿听信对保健食品的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更不要将保健食品用于疾病治疗,以免贻误病情。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我国购买保健食品要选择正规渠道,并认准“蓝帽子”标志。
 
  三观保健食品是否取得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在我国,进口保健食品和国产保健食品,均应当经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注册或备案。每种保健食品都有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消费者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备案号,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查询产品信息。
 
  四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一知晓:“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凭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朋友群、不明小程序等微商信息。
 
  慎重选用进口保健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消费者应注意选购风险。
 
  消费者发现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或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可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反映相关问题。
 
  来源: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日期:2024-04-02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