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优惠政策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25年5月23日第35号决议实施。根据规定,进口土豆须仅限销售给在本国注册并从事零售业务的企业,且必须用于零售目的。每位申请者的进口限额不得超过5000吨,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获得免税进口资格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 自由格式申请函,说明商品预期用途;
• 土豆供应合同复印件;
• 与零售网点签订的销售协议。
申请材料须通过e-Otinish平台提交至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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