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陆运或海运进口至立陶宛的粮食及其制品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VMVT边境检查站申报;
(2)VMVT将对进口到立陶宛的每辆运输粮食及其制品的车辆或其它运输工具进行检查;
(3)在卸货过程中,VMVT将采集样本送检农药残留、霉菌毒素、重金属(铅、镉)、微生物等项目,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seimas.lrs.lt/portal/legalAct/lt/TAP/eb9bde70dbad11ee9269b566387cfe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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