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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拟制订进口时需提交符合性声明的禽肉及其产品清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12-05 13:20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浏览:78 原文:
核心提示:2023年11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发布0108874号提案,拟制订进口时需提交符合性声明(声明产品符合联盟禽肉及其制品安全技术法规(TR EAEU 051/2011)的要求)、并接受强制性检查评估的产品清单,具体包括禽肉(含可食用内脏)、禽类脂肪、禽肉罐头、禽肉香肠、禽类来源胶原蛋白和明胶、加工禽肉制品(加工方式包括风干、腌制、水煮等)等8大类产品。
   2023年11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委员会发布0108874号提案,拟制订进口时需提交符合性声明(声明产品符合联盟禽肉及其制品安全技术法规(TR EAEU 051/2011)的要求)、并接受强制性检查评估的产品清单,具体包括禽肉(含可食用内脏)、禽类脂肪、禽肉罐头、禽肉香肠、禽类来源胶原蛋白和明胶、加工禽肉制品(加工方式包括风干、腌制、水煮等)等8大类产品。
 
  该提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2月21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docs.eaeunion.org/pd/ru-ru/0108874/pd_29112023
日期: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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