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澳大利亚制订供人类食用的罐装杀菌鱼子和鱼子酱进口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5-19 15:19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浏览:214 原文:
核心提示:2023年5月10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供人类食用的罐装杀菌的鱼子和鱼子酱进口条件,自发布之日实施。
   2023年5月10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供人类食用的罐装杀菌的鱼子和鱼子酱进口条件,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如下:
 
  (1)不需要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的进口许可证;
 
  (2)产品必须装在罐头或蒸煮袋中,并且不得冷藏或冷冻保存;必须在制造商的声明中出具以下内容:货物已被蒸煮,以及货物被蒸煮后的容器未被打开;
 
  (3)如果货物没有有效文件表明产品已经商业化生产和蒸煮,将接受强制性实物检查以确认是否进行了相关的蒸煮杀菌加工。 如果检查表明产品未经商业化生产和蒸煮,则必须按照未经蒸煮的鲑鱼子和鱼子酱的条件进口货物;
 
  (4)任何处理、检查或出口或处置费用均由进口商承担。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importConditions/Conditions/CasePathwaySection?evaluatableElementId=719829&Path=UNDEFINED&UserContext=External&evaluationStateId=107dbe6e-9ea4-47fe-b301-362d3b4b2ad6&caseElementPk=2077312&Hasalerts=False&HasChangeNotices=False&PathwayPk=36&ConditionElementPK=1847386
日期:2023-05-19
 
 地区: 澳大利亚
 行业: 渔业水产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鱼子酱 渔业 杀菌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