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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答复|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在单一窗口要怎么维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0-28 08:28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144 原文:
核心提示:拱北海关答复了“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在单一窗口要怎么维护”的提问。
  问:
 
  登录单一窗口系统,食品进口销售记录没找到新增维护?请问还要在系统上传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吗?还是我们自己保存,不需要上传系统?望回复,谢谢!
 
  答:
 
  您好,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食品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销售后2年以上。进口商应自行保存相关记录。
 
  答复单位
 
  拱北海关
日期:2022-10-28
 
 地区: 广西 北海市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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