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检测,该批次产品外包装、内容物及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但该冷库不符合“三专”管理要求,达不到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标准,待其停业整顿7天后,需将该批次产品进行退货处理。
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深刻认识疫情防控“一失万无”,认真履行“八项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八项要求”:
为从源头抓好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程追溯、放心消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明确要求,各类进口冷链食品企业要落实以下“八项要求”:
◆提前24小时报备
◆配合集中监管
◆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
◆使用“山东冷链”
◆索证索票
◆“三专”管理
◆亮码销售
◆严格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对违反以上“八项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