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加拿大修订食品药品和补充食品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7-26 15:12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347 原文:
核心提示:2022年7月20日,加拿大政府发布公报,修订食品药品法规(SOR/2022-168)和补充食品法规(SOR/2022-169)。
  2022年7月20日,加拿大政府发布公报,修订食品药品法规(SOR/2022-168)和补充食品法规(SOR/2022-169)。其中,食品药品法规主要修订内容为:(1)修改了农业化学品、食品添加剂的定义;(2)修订标签(含补充食品)要求,配料表字体高度不少于1.4mm,含过敏源、亚硫酸盐、阿斯巴甜、三氯蔗糖、乙酰磺胺酸钾或纽甜等的应显着标示警示说明,使用规范用语“包含”,字体高度大于0.2。例如含有阿斯巴甜的应说明“该食品含有苯丙氨酸或阿斯巴甜含有苯丙氨酸”;(3)修订营养标签,包括营养物质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允许对补充食品的营养进行适当声称;(4)规定食品中改性、酯交换或完全氢化的油脂含量≤产品总量的15%;(5)修订对山羊奶要求,例如山羊奶或山羊奶粉不能添加维生素D。补充食品法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修订氢化油脂、预制菜的定义;(2)修订标签要求,配料表字体高度不少于1.4mm,含过敏源、亚硫酸盐等的应显着标示警示说明,字体高度大于0.2mm。例如含有赤藓糖醇的补充食品,应对赤藓糖醇含量进行说明;(3)修订营养标签,包括营养物质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允许对补充食品的营养进行适当声称;(4)修订补充食品允许添加的补充成分清单、补充食品类别清单、警示用语、补充食品范围(例如不含婴幼儿食品、酒精含量超过0.5%的饮料等);(5)修订补充食品的广告,例如若未对蛋白质含量进行声称,不得对氨基酸作出明示或暗示的陈述。上述修订自2022年7月20日起生效。
日期:2022-07-26
 
 地区: 加拿大
 标签: 食品 法规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