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表1《出口肉类及肉制品管制规定》修订了肉类及肉制品出口时的官方检验和装运监管要求,补充规定出口商申请出口许可证时应提供报关单证和产品符合目的国法律法规的声明,并且应保证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2)附表2《出口植物和植物源性产品管制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出口产品的溯源管理要求,补充了出口生产企业加工过程管理要求,新增了主管机构对散货方式运输的出口植物源性产品的检查要求。
该修订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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