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76号
关于防止海地非洲猪瘟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1年9月19日,海地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报告,8月26日该国东南省(Sud-Est)家养动物发生1起非洲猪瘟疫情,涉及的易感动物共计2500头后院家猪。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自2021年9月29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77号
关于禁止英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进口的公告
近日,英国通报发生1起典型疯牛病疫情,为防止疯牛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英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进口。特此公告。自2021年9月29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1号
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对涉及出口化肥的29个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自2021年10月15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2号
关于进口爱尔兰种猪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爱尔兰共和国农业、食品和海事部关于中国从爱尔兰输入种猪的检疫和卫生条件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爱尔兰种猪进口。现将进口爱尔兰种猪检疫和卫生要求予以公布。特此公告。自2021年10月18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3号
关于进口俄罗斯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关于中国从俄罗斯输入牛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牛肉进口。现将中国进口俄罗斯牛肉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特此公告。自2021年10月18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5号
关于进口意大利牛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意大利共和国卫生部关于中国从意大利输入牛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意大利牛肉进口。现将进口意大利牛肉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特此公告。自2021年10月2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