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管控。市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核查“三证”(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信息必须录入“陕冷链”平台后,方可销售。
开展市场排查。市、县(区)及基层监管所三级联动,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核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落实“三证、三专、四个不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生产经营环境消毒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
搞好协作配合。加强与市卫健、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协同合作,信息共享,同向发力,加强冷库、商超及农贸市场等疫情监测和风险预警,坚持“人物同防”,对每批次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场所环境等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严格防控进口冷链食品安全风险。
严格监管执法。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投诉未按照要求采购、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依法严厉查处采购、销售、贮存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冷链追溯码进口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工作督查。市局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区进口冷链食品排查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地方,进行举一反三,切实落实问题整改。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到位,严控严防十四运会期间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
7月份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2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90余家次,未发现涉疫食品。配合疾控部门采集冷链食品、仓库环境、从业人员核酸样本6029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各县区还组织冷链食品相关行业负责人召开培训会、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发布联防联控通告及疫情防控宣传材料,进一步落实了常态化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