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与食用肉残留物质检查相关用语从胴体变更为食用肉。
2.修改部分在市、道畜产品检察机关制定检查计划案后,向农林畜产检疫本部部长报告的条款语句。
3.完善根据食用肉残留物质检查结果采取的必要措施。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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