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韩国进口到美国的所有沙梨果实都需要采取以下系统方法措施:
1、沙梨只能作为商业货物进口。
2、沙梨必须在生产地种植,并在韩国国家植保组织注册的包装厂内包装。
3、必须对生产场所进行检疫性病虫害症状检查。如果发现此类病虫害,应采取适当的缓解措施。
4、当果实的直径在2.5到3.5厘米之间时,必须将沙梨装袋。所有水果必须在6月30日前装袋,以防止所有节肢动物害虫侵染水果。
5、每个沙梨托运货物都必须贴上标签,以便追溯。
6、每批沙梨货物必须附有韩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说明该批货物已经过检查并没有检疫性有害生物。
对于沙梨的预检计划出口:
每个预先清运的货物必须附有“植物保护和检疫单”,该表格指示该商品已由APHIS进行了原产地检验。
对于沙梨的非清关出口:
每批未经预检验的托运货物都要在美国入境口岸接受检查。
美国FSIS提供了从韩国进口蓝沙梨的商品进口评估文件(CIED)以供公众审查和评论。相关意见需在2021年5月14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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