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6日,根据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阿根廷牛肉涉疫货品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二督查组前往夏河县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督导检查工作,在听取该县主要领导汇报时,了解到当日下午16点40分,夏河县博拉镇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来自青海车牌号为甘PN7312小型货车在该镇加科村街道销售进口肉产品共计985公斤,根据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提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1份(销售单位:青海牛旺商贸有限公司责任公司,生产批次为:20200929,入境时期为:20201120)。在执法人员向镇主要领导汇报该情况时,两名销售人员乘机驾车逃离街道。经夏河县博拉镇派出所核查车辆信息,发现该车辆从碌曲方向驶入夏河县博拉镇,后向合作方向逃离,其车主为合作市多河乡罗藏扎西。
督查组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州局执法队主要领导汇报了具体情况及车辆、人员信息。经香巴才让队长及时联系,协调合作市交通警察大队及州交警支队对该车进行拦截,经多方努力于当晚19时30分将该车查扣。1月17日执法三队联系甘南州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对该货车肉制品及两名销售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根据检查情况,执法人员将进一步追根溯源,摸排销售冷链食品人员信息,严厉打击不报备、不进总仓而直接进入流通和餐饮环节的“体外循环”行为,坚决杜绝不安全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