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批小豆蔻呈棕黄色,共计重约225千克。由于当事旅客均未申报且未能提供检疫审批手续,海关依法对该批物品作截留和销毁处理,同时进行采样并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检测。
据了解,小豆蔻原产于印度南部、斯里兰卡,果内一般含种子15—20粒,香气浓烈,主要用于制作香料、精油、油树脂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属于禁止进境物品,其来源、品种和卫生状况不明,传带有害生物的风险极高。
海关提醒
旅客应主动了解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违法携带此类物品进境,除物品被依法处理外,携带人还可能被处以罚款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