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广西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的协作配合,依法、准确、及时打击食品药品领域刑事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海关、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办理食品药品领域案件衔接办法》。
《办理食品药品领域案件衔接办法》共二十五条,规定了联络员与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工作制度、行政执法机关线索移交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支持制度、公益诉讼衔接与支持制度、提前介入调查与侦查制度、重案会商制度、信息共享与情况通报制度、队伍联建制度、联合调研与法治宣传制度等十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近年来,广西各职能部门在围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在保护民生、维护市场秩序、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