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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单,新制定其他配料标识相关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6-23 17:1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海梦    浏览:229  原文:
核心提示:6月2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54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
  食品伙伴网讯  6月23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54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新设定在主要展示版面上标示营养、功能成分名称及含量的规定:对于使用一种营养成分或功能性原料的产品,主要展示版面上应标示营养、功能成分的名称及每次份量或平均每次摄入量的含量。
 
  2. 将“营养、功能信息标示”及“摄取注意事项”改为标示在信息展示版面上。
 
  3. 新制定其他配料标识相关规定。在配料名称及含量栏内主要配料与其他配料分开标示时,可以标示其它原料的含量。除上述规定外,为了防止消费者误认为其它原料具有功能性,新设定不得另外单独标示其它原料的名称或含量,不得标示其它原料的照片或图片等相关规定。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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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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