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添加剂相关:
(1)新增苯醚甲环唑(difenoconazole)为指定添加剂。
(2)制定了苯醚甲环唑作为添加剂的规格标准;新设了 Iso-α-bitter Acids、高级脂肪酸(辛酸)、高级脂肪酸(癸酸)、高级脂肪酸(硬脂酸)、高级脂肪酸(软脂酸)、高级脂肪酸(山萮酸)、高级脂肪酸(肉豆蔻酸)、高级脂肪酸(月桂酸)及生石灰9种添加剂的成分规格;修改了乙酰乙酸乙酯的成分规格。
2.农兽药相关:
修改了双胍辛胺、苯醚甲环唑、噻呋酰胺、氯菊酯、苯噻菌胺、Metyltetraprole共6种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标准。
3.适用日期:
(1)添加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但制造、加工或进口上述除苯醚甲环唑之外的添加剂,在1年内仍可适用以往规定。
(2)农兽药: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但部分食品中的农兽药残留限量,自本公告发布日起6个月内仍可适用以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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