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6月1日,据韩媒报道,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了《食品等的标示、广告相关法律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将采用普通食品的功能性标示制度,对进行功能性标示的普通食品提前进行标示、广告内容的自律审议。另外,加强有可能误导消费者将普通食品认为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广告的行政处罚。
对于在食品及畜产品中可以利用条形码等提供标示事项的信息,健康功能食品也可以利用条形码等提供标示事项的相关信息。
食品等原则上使用韩文标示,但如果是用于生产和加工食品的原材料等消费者不直接购买的产品,可以省略韩文标示,对于不提供给消费者的研究、调查用的进口食品等,也可以省略韩文标示。
同时,在营养标示对象中增加年糕类、糖类加工品、豆腐类、凉粉类。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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