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17日电 据海关总署网站17日消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关于阿根廷豆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根廷豆粕进口。
根据进口阿根廷豆粕检验检疫要求,阿根廷豆粕(Soybean meal)是指在阿根廷境内种植的大豆经压榨和浸出等工艺制取分离油脂后的副产品。
此外,输华豆粕的生产企业必须经过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MAGyP)下属的国家农业食品质量卫生局(以下简称“SENASA”)的考核批准,并由SENASA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推荐,由GACC实地检查或文件审查后,获得GACC批准注册登记后方可输华。获准注册登记的企业名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
相关报道: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46号(关于进口阿根廷豆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