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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进口水产品检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03-22 13:1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晓娜    浏览:445 原文:
核心提示:3月21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22号告示,修改《进口水产品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伙伴网讯 3月21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9-22号告示,修改《进口水产品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新设定确认防止出口企业重复注册相关规定。
 
    2.水产品净含量检查主体由进口管理部门改为进口管理部门或分析中心等。
 
    3.新设流通管理对象食品检查结果通报等公文格式。
 
    4.为了与《食品法典》的修改事项保持一致,修改相关事项。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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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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