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新加坡农粮局发布通知,因我国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发生非洲猪瘟(ASF)疫情,暂停进口我国安徽省产猪肉产品,并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但加工猪肉制品在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关于非洲猪瘟病毒灭活的指导原则的前提下仍可继续出口到新加坡。为方便猪肉制品清关,相关产品所附的兽医健康认证书必须包括以下附加证明:a)产品已在F0值为3.00或更高的密封容器中进行热处理;或者,b)产品在最低中心温度70℃及以上至少经过30分钟的热处理;或者,C)肉用盐腌制,干燥至少6个月。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