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国(烟台)国际食品安全暨进出口食品博览会将于8月17日至8月19日在烟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近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全市“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方案》,在烟台市范围内全面启动了“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该项行动的目标是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动烟台市食品生产企业分期实现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全面提升烟台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据悉,“食品工厂规范化”的基本特征是指:定期按照监管部门制定的相应食品类别风险防控模板进行自查,并建立本企业的风险清单;规模以上企业推行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式,包括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建立无缝衔接的“四环一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规模以上重点食品企业全部建立信息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制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规范自身生产行为,加强生产过程管控,保障食品安全。
具体工作步骤分三步:首先,建模版阶段(2018年7月-10月)。目前监管部门已经制定了部分食品类别风险防控模板,10月底之前还将陆续制定其它食品类别的风险防控模板,要求企业按照相应食品类别风险防控模板进行自查并制定风险清单。其次是树标杆阶段(2018年7月-2019年6月)。各县市区监管部门根据辖区内重点品种分布及风险程度,原则上按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种类型,各选择2家以上企业进行规范化创建,打造“食品工厂规范化”样板企业。最后是促规范阶段(2018年10月-2020年底)。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企业负责人观摩本地或外地样板企业,请样板企业传经送宝,全面推进辖区内“食品工厂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企业达到规范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