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韩国发布《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告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5-03 08:23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晓娜    浏览:236 原文:
核心提示:5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34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伙伴网讯 5月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34号告示,修改《健康功能食品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标识字体大小的例外规定。
 
     当包装面积小很难按规定的字号标识时,各最小销售单元的容器包装上统一标识的事项可使用10磅以下字体,但应只标示第4条规定的事项(含其他法规)。第4条第3款、第4款及第8款(摄入量及摄取方法)以外的事项可另外写在产品说明书上。此时应标明“见产品说明书”。
 
    2.增加无麸质(Gluten Free)标识事项。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部日韩信息组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qxn@foodmate.net。日韩信息组致力于监控分析日本、韩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为食品企业提供支持服务。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8-05-03
 
 地区: 国外 韩国
 行业: 保健食品
 标签: 标准 功能食品 食品药品安全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