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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值5000多万元!山东烟台破获首起农产品走私大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4-11 16:16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贾楚航    浏览:321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经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烟台海关缉私分局对欧某某执行逮捕。欧某某是烟台海关破获的一起马铃薯淀粉走私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该案涉案马铃薯淀粉约5500余吨,案值5000余万元,是烟台海关“国门利剑2018”联合专项行动中破获的首起农产品走私大案。
  近日,经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烟台海关缉私分局对欧某某执行逮捕。欧某某是烟台海关破获的一起马铃薯淀粉走私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该案涉案马铃薯淀粉约5500余吨,案值5000余万元,是烟台海关“国门利剑2018”联合专项行动中破获的首起农产品走私大案。
 
  前期,烟台海关经走私风险排查,发现粉丝加工行业存在倒卖保税料件的重大违法风险,遂展开调查。经过数月调查发现,山东部分粉丝加工企业为谋取非法利益,擅自将加工贸易手册项下保税进口的马铃薯淀粉在国内倒卖,存在走私保税进口马铃薯淀粉的重大嫌疑。
 
  2月5日凌晨,青岛海关开展“青岛利剑1801”打击倒卖保税马铃薯淀粉专项行动,共出动关警员85名,分成7个行动组,分别在山东、广东、安徽等地同时开展收网抓捕行动,在广州海关、合肥海关大力协助下,抓获涉案人员20名,获取大量走私书证及电子证据,进一步证实了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走私犯罪事实,并对包括欧某某等在内的3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现初步查明,山东某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故意逃避海关监管,将原产于欧盟的马铃薯淀粉以加工贸易保税方式免税进口,后用价格相对便宜的国产豌豆淀粉等原料顶替进口马铃薯淀粉生产粉丝,将成品申报出口从而核销加工贸易手册。通过类似方式,涉案公司将结余下的大量进口马铃薯淀粉直接在国内大量销售牟利,主观上具有偷逃国家税款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打击农产品走私是海关总署“国门利剑2018”联合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该案的成功侦办打响了今年烟台海关打击农产品走私的第一枪,有力维护了相关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正规企业的合法利益。
日期:2018-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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