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17年我国食品在国外被召回的情况,食品伙伴网进行了盘点,整理出了以下典型案例,以供网友分享。
美国召回我国未标注亚硫酸盐的金针菜
2017年2月7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召回公告称,美国纽约州Starway Incorporated公司宣布召回一款我国产金针菜,因为产品未标注亚硫酸盐过敏原。
加拿大召回我国产“五福圆”牌珍珠粉圆
2017年2月13日,加拿大食品检验局发布召回通报称,因为霉菌问题,蔡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Choy Foong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Inc.)宣布召回一款“五福圆”(Wufuyuan)牌珍珠粉圆。
澳大利亚召回我国产“米老头”麦通
2017年2月22日,澳大利亚宣布召回我国的“米老头”麦通,因为产品未标注花生过敏原。产品在新南威尔士州与首都地区的华人超市有售。
澳大利亚召回我国产火锅调料
2017年8月29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召回通报称,澳大利亚Tek Shing Trading Pty Ltd.公司宣布召回一款我国产的火锅调料,因为该产品未标注花生过敏原。
新西兰召回我国5款“川崎”火锅调料
2017年9月2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发布召回通报称,新西兰3家出口商宣布召回5款我国产火锅调料,因为该产品未标注花生过敏原。
韩国召回中国产农残超标蒜苔
2017年9月2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消息称,韩国某食品进口企业从中国泗水圆月食品有限公司(SISHUI MOON FOOD CO., LTD)进口、销售的蒜苔中,检出农药异菌脲超过残留限量标准,命令其召回相关所有产品并销毁处理。
食品过敏原是指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诱发过敏反应,包括呼吸系统、肠胃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皮肤、肌肉和骨骼等不同形式的临床症状,有时可能产生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近年来,我国出口食品因未规范标注过敏原而被通报情况屡见不鲜,对此出口企业应引起重视。食品伙伴网提醒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首先要了解目的国家或地区对过敏原种类和标注的要求,其次要严格审查产品配方和工艺,按要求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注意可能由同一工艺生产线带入的过敏原,加强和进口商的沟通,按要求合理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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