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限量修订申请由IR-4按照美国《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FFDCA)提出。
美国环保署对茚嗪氟草胺开展了风险评估,分别评估了毒理性、致癌性以及对婴幼儿的影响,最终认为按照以下限量使用是安全的。
具体限量如下:
商品 |
限量(ppm) |
树生浆果亚组13-07B |
0.01 |
蔓越莓亚组13-07A |
0.01 |
鲜咖啡豆 |
0.01 |
小爬藤类水果,猕猴桃除外,亚组13-07F |
0.01 |
核果,组12-12 |
0.01 |
热带、亚热带皮可食小水果 |
0.01 |
干啤酒花 |
0.06 |
树生坚果,组14-12 |
0.01 |
新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征求意见截止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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