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一批来自泰国的活斑节对虾从杭州机场进境,这是杭州机场口岸首次进口活斑节对虾。杭州机场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该批货物进行现场检疫,查验过程中发现该批货物标签上并未标注学名且英文名也与证书不符。机场办根据相关法规对该批不合格货物进行了封存销毁。
为进一步确保进境食用水生动物的安全卫生,2016年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总局第183号令)中明确规定水生动物包装容器上需标明水生动物的品名、学名、产地、养殖或包装企业批准编号等内容,对无标签、标签内容不全或与检验检疫证书内容不符的需在检验检疫部门监督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此次销毁标签不合格的斑节对虾,阻止了品种不明的水生动物流入我国水产市场,保障了消费者的安全健康,规避了外来物种对我国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