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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团伙网上卖假酒 烟台民警凭一条朋友圈信息破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5-16 11:04 来源:胶东在线 作者: 徐忠    浏览:301 原文:
核心提示:一箱某知名品牌干红葡萄酒,通过正规渠道进货,进价大约400多元。上海一批发商,贪图网站价格便宜,加上“假一赔十”的承诺,以5万多元从网上进了500箱干红。钱是省了不少,然而到货后他傻眼了——这酒是假的。蓬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警后,跨省工作11个月,将网站的假酒批发商一网打尽。
   一箱某知名品牌干红葡萄酒,通过正规渠道进货,进价大约400多元。上海一批发商,贪图网站价格便宜,加上“假一赔十”的承诺,以5万多元从网上进了500箱干红。钱是省了不少,然而到货后他傻眼了——这酒是假的。蓬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警后,跨省工作11个月,将网站的假酒批发商一网打尽。
 
  贪便宜买来假酒
 
  近年来,国内外诸多知名葡萄酒品牌落户烟台,烟台也成为国内最大的葡萄酒产地之一。酒好,也带来了很多经销商。上海市一批发部负责人张某就是其中之一。他的店铺经营的某知名葡萄酒品牌销路一直很好,2015年6月,他打算再进一批货时,从阿里巴巴网找到了一家价格便宜的批发商。
 
  讨价还价之后,林某以5万多元的价格,购进了500箱某知名干红葡萄酒。这个价格,要比平时的批发价便宜不少。
 
  尽管对方一再承诺保真,不过到货之后,林某还是留了个心眼,仔细观察了这批酒的外包装,发现该酒的外包装箱印刷颜色偏浅,怀疑系假冒干红葡萄酒。林某没有打草惊蛇,而是马上联系了该品牌酒的生产公司下属打假办公室主任。打假办马上派人对酒进行了鉴定,果然,这500箱酒都是假货。
 
  2015年7月8日,打假办负责人到蓬莱市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于第二天立案侦查。
 
  两名嫌疑人浮出水面
 
  蓬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上海,找到了张某对涉案的干红葡萄酒进行查封。对张某进行取证,了解其购买假冒干红酒的网站、网址、网店名称及销售电话,调取了张某与对方购酒时的聊天记录和对方收款账号。
 
  通过该网店及相关信息的查询,民警确定了假酒网店店主、河南郑州嫌疑人刘某的真实身份信息。刘某还有一个帮手姓王,从岁数上看,算是刘某的长辈了。通过对网店的研判,经侦民警又找到了从刘某这里购进并销售假酒的广东肇庆郑某、河南郑州韩某、北京罗某相继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广西南宁蒙某、云南赵某进行了取证,固定了确凿的涉案证据。
 
  然而,对刘某及王某的寻找却遇到了困难。在河南省工商部门的帮助下,经侦民警查到了王某的营业执照,并确定了与其有关的两个实体店铺的地址。但赶到现场实地查看时,却发现这两个位于郑州大型商贸市场内的两个店铺都与王某毫无关系,且之前登记的工商系统的店铺名称也都变了,一个改成了扑克行,另一个成了食品批发商行。

  刘某和王某在哪里? 一条朋友圈消息牵出嫌疑人
 
  正在为找不到店铺发愁的民警,在刘某的微信朋友圈里发现了转机。
 
  刘某朋友圈的一张照片也没有什么特别,就是一张车辆的照片,车牌号豫X8888X,民警查询车辆信息为河南周口的车,分析与犯罪嫌疑人没有直接的关系。但民警通过这张照片内的近处的标的物和远处两幢未完工的大楼的标志物来分析,该位置还在他们之前查的两个大型商贸市场中的一个附近。
 
  从这条朋友圈消息分析,刘某平时应该在这附近活动,他的店铺也可能在近处标的物附近。办案民警在商贸市场找到拍照位置,然后以拍照位置为中心向周围搜索,在一个居民小区内发现了店铺主人为王某的红酒商行。他们在店铺附近蹲守了一段时间,发现店铺内人员正是刘某。
 
  民警采用秘密手段,发现刘某住在郑州一小区内。又根据小区楼道张贴的水电费缴费单,确定刘某住在某号楼1单元1005号。据附近邻居反应,刘某平时叫王某“爸”,两人不同姓,刘某又是已婚,可以确定王某是刘某的老丈人。
 
  前期情况已摸排完毕。民警在河南警方的大力支持下,于2016年6月23日早上分两批对该两人的住所进行蹲守,并成功将该两人抓获。
 
  此案在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网安部门和河南警方等多警种的大力配合下,跨四省两市,历时11个月成功告破,并在其店铺内查扣了一批侵权干红酒。此案后续工作也在开展,民警通过王某、刘某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干红葡萄酒,发现制造销售厂商,销售涉及多省市,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经营抓捕。

  相关链接:进口商品识假常识
 
  第一:看价格。虽然价格不能作为直接判断的依据,但是如果价格特别低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可以初步断定这个进口商品是假冒的。
 
  第二:看包装标识。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和厂址;有中国经销商的名称、电话等代理商的信息;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期限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第三:看条形码。因为同一种进口商品的产地很多,消费者可以在互联网上下载条形码进行核对辨别真伪。
 
  第四:对于进口食品,看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例如原装进口奶粉,由于不在国内进行加工,因此在入境前要先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婴幼儿奶粉国标,检验检疫机构会出具一份“CIQ”标志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在购买时可详细询问该产品是否具备进口食品卫生许可证明,以辩真伪。
日期:201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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