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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豆拉皮含二氧化硫 兰州一企业被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5-12 16:4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浏览:430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兰州迎客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装)生产的一批次绿豆拉皮(生产日期:2017-1-8)被甘肃省食药监局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0.8g/kg。
    食品伙伴网 夏季来临,拉皮作为人们餐桌上的一道凉拌菜,以其色泽晶莹透亮,入口滑爽、劲道,质感细腻而深受消费者喜爱。拉皮虽好吃,但是有的拉皮却吃不得。
 
    近日,兰州迎客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分装)生产的一批次绿豆拉皮(生产日期:2017-1-8)被甘肃省食药监局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0.8g/kg。
 
    资料显示,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和防腐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可能有二氧化硫的残留。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有的企业可能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从而导致产品中二氧化硫残留超标。
 
    甘肃食药监局表示,如果不合规定使用二氧化硫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经口摄入二氧化硫的主要毒性表现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此外,也会影响钙吸收,造成机体钙丢失。二氧化硫易被湿润的粘膜表面吸收生成亚硫酸、硫酸。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长期低浓度接触,可有头痛、头昏、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慢性鼻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嗅觉及味觉减退等。二氧化硫可被吸收进入血液,对全身产生毒副作用,它能破坏酶的活力,从而明显地影响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的代谢,对肝脏有一定的损害。动物试验证明,二氧化硫慢性中毒后,机体的免疫受到明显抑制。
 
    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93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8期总第8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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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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