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档”
省食药监局将以静态登记信息和动态监管信息为基础,建立全省统一、上下联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信息化平台,并推进与国家食药监管总局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对接共享。
按照“谁许可、谁建档”的原则建立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档案,信用档案的信息包括:基础信息、监督管理信息和其他有关奖惩信息。
信用信息按照“一户一档,谁许可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抽验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由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分级录入及管理。
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生产经营者终止生产经营或关闭的,在缴销食品药品许可证书后,其信用信息档案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失信者将“无脸见人”
省食药监局将生产经营者的信用等级分为:守信(A级)、基本守信(B级)、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四级。
对守信(A级)者,食药监部门在行政审批时,将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进度;减少或免除日常监督检查、跟踪检查和监督抽验批次数;推荐参与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重点项目申报、竞标、享受政府补贴及评优评奖等,将其守信行为通报相关部门;对可及时改正的轻微问题考虑依法免于或减轻处罚等措施。
对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者,食药监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C级会经常被监管部门请去“喝茶”(约谈)或被突击检查,最大的“好处”是,对C、D两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飞行检查频次更密了,监督抽验批次和频次更多了。
对在评定年度内,再次违反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将对其进行处罚。连续3年以上被评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守信单位“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相关责任人员,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从事食品药品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会将其严重失信行为通报相关部门,对其实施联合惩戒,严重失信者甚至会买不到高铁票、上不飞机,订不到酒店等。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内部也严格约束,规定凡未按规定录入、归集、披露信用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或故意录入虚假信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