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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奎文市场监管局开展流通环节进口食品专项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3-30 09:44 来源:潍坊新闻网 作者: 陈静静    浏览:229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进口食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进口食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一些超市发现日本“核污染区”食品的情况,近期,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流通环节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检查。3月29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对大型超市、进口食品店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暂未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来自日本核污染地区的进口食品。
    为进一步规范进口食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进口食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一些超市发现日本“核污染区”食品的情况,近期,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流通环节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检查。3月29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对大型超市、进口食品店等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暂未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来自日本核污染地区的进口食品。
 
    重点检查日本十个县域生产的食品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对佳乐家新华店以及新华路与民生东街交叉口东南角的一家进口食品店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日本进口食品,包括麦片、饼干等休闲小食品和冷冻鱼虾等实用农产品。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这些进口食品的产地,暂未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来自日本核污染地区的进口食品。
 
    据奎文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科科长王景香介绍,日本核污染食品被曝光后,奎文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对全区大中型超市、进口食品专营店、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场所销售的日本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对标签标称来自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长野县、埼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县域生产以及仅标称生产地为日本国的食品、食用农产品进行排查。对检查发现的涉案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上查源头、下追流向,一律进行下架退市和销毁处理,并对食品经营者依法查处。
 
    同时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奎文区暂未发现国家明令禁止的来自日本核污染地区的进口食品。该局将继续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督检查,确保市民的食品安全。
 
    “我国早已禁止从福岛等日本的10个县域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并有非常严格的管控措施。消费者若在市场上发现有来自核辐射区的食品销售,可立即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执法部门将立即要求商家下架,并进行查处。”执法人员提醒道。
 
    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被责令下架
 
    在当天下午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在新华路与民生东街交叉口东南角的一家进口食品店内发现,该店销售的冷藏海参、斑鱼和红虾无任何中文标签,当场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并要求提供问题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产地证明等合格证明材料。据悉,如果经营者无法提供证明文件,将被依法立案查处。
 
    根据《山东省进口食品市场销售规范(试行)》的规定,经营者销售进口食品,应当查验留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按照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随附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应当查验留存进口食品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规范》特别指出,市场销售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进口食用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签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分装销售的进口食用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保留原进口食用农产品全部信息以及分装企业、分装时间、地点、保质期等信息。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一定要认真查看进口食品中文标签上的原产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内容。如果发现问题食品或无中文标示的进口食品,要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日期: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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