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澳新发布澳新标准法典第167号修正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2-14 11:51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404 原文:
核心提示:2017年2月9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了关于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67号修正案的官方公报。
    2017年2月9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了关于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67号修正案的官方公报,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 根据变更申请A1117,调整了表15(可用作食品添加剂的物质),增加了L-半胱氨酸盐酸盐,其用量根据GMP的要求执行;
 
    2. 根据变更申请A1119(便于葡萄酒发酵添加的水),修订标准4.5.1关于葡萄酒的生产要求,规定葡萄酒、气泡葡萄酒及强化酒额外增加的水分不得超过70ml/L,额外增加的水分应当产生于该标准条款3和条款4中规定的物质,或生产过程中偶然增加的水分,其目的仅限于为了便于发酵。如果用于稀释高糖份的葡萄,必须在发酵前添加水,波美度低于13.5度则不能再稀释。
 
    3. 根据变更申请A1128,调整了表26(使用转基因技术生产的食品),增加了降低产生丙烯酰胺可能性和减少褐变的马铃薯E12株系。
 
    上述要求均自该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2017-02-14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