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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两个预先包装食品样本不符营养标签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9-18 08:31 来源:香港食安中心  浏览:337 原文:
核心提示: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十五日)公布,一个瓶装炭酸乳酸水样本及一个预先包装布丁样本的营养素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中心呼吁业界立即停止出售有关批次的产品。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十五日)公布,一个瓶装炭酸乳酸水样本及一个预先包装布丁样本的营养素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中心呼吁业界立即停止出售有关批次的产品。
 
  产品资料如下:
 
  (一)产品名称:日本CALPIS炭酸乳酸水
 
  原产地:日本
 
  生产商:朝日株式会社
 
  容量:每瓶五百毫升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二)产品名称:鸡蛋味布丁
 
  原产地:台湾
 
  生产商:台湾寻味录食品行
 
  分销商:宾仕洋行
 
  净重:每盒二百八十克(一盒十六个)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发言人说:中心早前公布从荃湾和油麻地两间百货公司分别抽取的一个瓶装炭酸乳酸水样本和一个预先包装布丁样本营养素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后,再在该两间百货公司抽取的同款但属另一批次样本发现相类违规事项,即炭酸乳酸水样本的糖含量为每一百毫升含七点六克,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每一百毫升含四点八克不符;布丁样本则不含蛋白质,而糖含量为每一百克含二十点二克,钠含量则为每一百克含七十二毫克,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每一百克含一克蛋白质、十克糖及二十毫克钠不符。
 
  发言人说:中心已知会有关商户上述违规事项,有关商户已没售卖受影响产品 .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中心亦正追查有关产品的分销情况。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签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完
 
  2016年9月15日(星期四)
日期:201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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